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按下列程序办理:
(一)职工到所在单位、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领取或到曲靖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下载《曲靖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》;
(二)职工备齐提取相关资料、填写《曲靖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》一式两份,单位审核后,出具审核意见,加盖单位公章;
(三)职工持提取相关资料、本人身份证和银行储蓄卡、《曲靖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》一式两份,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提取公积金,管理中心或分中心审核后,符合条件的当场予以办理,提取的住房公积金由银行办理支付手续,转入职工个人银行储蓄账户;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,并说明理由。